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意见的通知》(琼财预〔2021〕8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海南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6月12日至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024年7月8日,《海南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17号)已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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