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市县财政局:
为了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力度,提高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各市县要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发放补贴。请相关市县填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我省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
附件:1265号附件1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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