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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3-08100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3-11-27 09:52 文 号:琼财社〔2023〕1216号 发布日期:2023-11-28 09:52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三沙市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

现转去《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请根据文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地点待定),对各市申报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择优选择本省一个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程度高、群众需求大、工作基础扎实、资金筹集充足合理的地市,报送至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参与全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评审。

二、2023年11月29日17时前,经我省专家评审后被选中的地市,由市级人民政府或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级财政、卫健部门联合行文报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送至省财政厅。申报文件应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含全部电子文档)。

三、各市要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体现新发展理念,明确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具体思路、方向和路径,确保具有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要做好项目与其他项目规划的统筹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同一项目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同时,要坚持综合平衡的财政管理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财政资金投入上充分考虑财力可能,避免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落实各项投入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四、对于经国家竞争性评审遴选出的示范项目,相关地市应加强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   68503206

              省卫健委   黄晓敏65232935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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