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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0-97801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0-08-06 15:03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08-06 15:03

标题: 关于2019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0730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王惠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省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四篇文章,积极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完成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1亿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9.3%,加上债务收入207.5亿元和转移性收入1062.7亿元,收入总计1561.3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5亿元(其中,按规定对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年底按权责发生制列支18.8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10.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056.3亿元,支出总计153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6.5亿元。

与向六届人大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收入中的上解收入增加4亿元,主要是新增收回市县存量资金指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2亿元,主要是清理收回原计划列支指标;省对市县补助支出减少9.9亿元,主要是审核市县申报的超收激励、园区激励、总部经济奖励、民航客运补助后奖励金额有所减少。上解中央支出增加0.2亿元;年终结转减少7.6亿元;以上收支变化增加的结余21.5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58.3亿元,增长8.5%。分税种看,因重点加强房地产业收入征管,加快相关税款入库,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增长较快土地增值税收入112.0亿元,为预算的119.8%,增长28.8%契税收入34.1亿元,为预算的120.5%,增长18%而与减税降费相关税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增值税收入57.7亿元,为预算的81.2%,下降3.9%企业所得税收入33.0亿元,为预算的82.5%,下降10.3%个人所得税收入6.9亿元,为预算的69.2%,下降27.4%。非税收入32.7亿元,增长16.5%,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2.5亿元和专项收入增收1.6亿元带动。

支出方面,从具体科目看,因中央新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用盘活存量资金追加预算、实际分配时转列市县或其他支出科目以及根据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要求收回部门单位预算等原因,2019年省本级部分支出科目决算与人大批复的调整预算存在差异。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亿元,预算的82.2%;国防支出0.8亿元,为预算的55.1%(主要是民兵预备役经费预算0.4亿元转列市县支出);公共安全支出47.6亿元,为预算的108.1%;科学技术支出8.6亿元,为预算的117.5%;城乡社区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446.0%(主要是中央执行中追加安排基建投资预算2.1亿元);农林水支出37.8亿元,为预算的126.0%;交通运输支出89.6亿元,为预算的192.5%(主要是中央执行中新下达车辆购置税资金20亿元、用盘活资金调整安排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22.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亿元,为预算的69.6%。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8.9亿元中,当年支出28.1亿元,剩余0.8亿元,加上2019年当年结转资金25.7亿元,共计26.5亿元全部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

2019年,省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12亿元,当年安排支出6.3亿元用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发放扑杀生猪补助等,剩余5.7亿元年底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底,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3.8亿元,2019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3.4亿元。2019年底按规定转入92.9亿元(含当年超收收入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77.1亿元和政府性基金结余转入12.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余额113.3亿元,2020年调入预算91.4亿元后余额为21.9亿元。

2019年底,省本级预算周转金6401万元,与上年末一致。

2019年,中央对我省补助收入905.4亿元,增长9%。其中:返还性收入95.1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632.1亿元,增长13.1%;专项转移支付178.2亿元,增长1.1%。省级补助市县支出810.9亿元,下降3.2%(2018年含跨市县调剂资金补助67.4亿元一次性因素,剔除实际增长5.3%)。其中:返还性支出50.7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88.7亿元,增长1.7%;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1.5亿元,下降17.5%。为支持市县均衡发展和兜牢“三保”底线,省财政在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重点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经济薄弱市县倾斜,市县平均人均财力水平从转移支付前的5537元/人提升至转移支付后的11689元/人,提升幅度达111%,为市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2019年初省本级一般政府债券余额273.3亿元,当年增加64.1亿元(全年共发行207.5亿元,转贷市县143.4亿元),归还到期本金22.5亿元,年末余额314.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亿元,为预算的80.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12.6亿元),下降20.1%,加上债务收入225.8亿元和转移性收入25.9亿元,收入总计303.2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1亿元(其中按权责发生制列支1417元),为预算的90.1%(主要是受政府性基金短收影响),增长22.0%,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73.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22.0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9.7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合计12.3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2019年初省本级专项政府债券余额144.2亿元,当年增加57.4亿元(全年共发行225.8亿元,转贷市县168.4亿元),归还到期本金5.5亿元,年末余额196.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亿元,为预算的107.0%,增长8.0%,加上上年结余0.3亿元,收入总计3.0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3.4%,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亿元,支出总计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1.4亿元,为预算的95.0%主要是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3个百分点,增长11.1%。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2.3亿元,为预算的98.0%,增长19.8%。基金当年结余39.1亿元,滚存结余196.2亿元。与执行数相比,收入减少4.1亿元,支出减少4.9亿元主要是省级调剂金余额足以弥补各市县收支缺口,省本级原计划转入省级调剂金的资金年底未转入。

   (五)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省本级部门收入总计581.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41.3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2亿元,占65.4%,完成年度预算的89.6%),下降7.5%;上年结余38.2亿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亿元。当年支出总计524.2亿元,下降7.8%。其中:基本支出167.7亿元,占32%;项目支出355亿元,占67.7%;经营支出1.3亿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2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7.1亿元,减去结余分配5亿元,年末结余52.1亿元

    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和部门收支决算草案详见附件。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省审计厅审计。2019年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也已按规定附列

二、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在省级政府权限范围内顶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最高50%的幅度减征地方8种税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并继续执行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持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2019年全省全口径减税降费共计131.9亿元,其中,税收减收100.1亿元(地方级减收54亿元),非税减收0.7亿元,社保费减收31.1亿元。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重点任务,注重稳扎稳打,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督促高风险地区多渠道降低债务风险水平。2019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2230.7亿元,比财政部下达我省2426.4亿元的限额低19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二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拨付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6.6亿元,增长6.0%,其中省级资金10.8亿元,增长7.5%,超过中央资金增幅2.5个百分点,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支持5个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狠抓扶贫资金支出,2019年全省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7.9%。20172019年在中西部22省份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连续年获得“优秀”累计获得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奖励2.9亿元。2020年2月,全省五个国家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三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资金156.9亿元,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4.2亿元;转贷市县城乡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地债资金38.6亿元;拨付推广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用于9个市县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运营;拨付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9.1亿元,重点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拨付12.6亿元,用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生态搬迁和林业改革发展;拨付7.1亿元,用于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争取财政部将海口、三亚列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将海口市列入蓝色海湾示范城市开展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保障重大基建项目资金需求。省财政全年共投入交通领域项目资金159.2亿元,增长8.9%。其中,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03.2亿元,支持万洋高速、G360文临高速、G15海口段高速公路、山海高速、琼乐高速、文琼高速、环岛旅游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道为主干线、县乡村道支干相联、贯通东西南北、辐射全岛的公路网格局。拨付水利项目资金41.8亿元,支持红岭灌区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红岭灌区田间工程、松涛西干渠续建配套工程等水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2019年省财政共拨付重点园区扶持资金110.3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入园企业扶持等。推进重点园区财税体制改革,出台省财政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4个重点产业园区扶持措施。支持海南省与中科院联合建设的海南省深海技术实验室,提升深海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和总部经济支持力度。统筹整合产业类扶持资金18.6亿元,主要采取“对赌”“一企一策”等方式,对重点产业予以扶持。出台总部经济省对市县财政奖励实施细则,下达海口市、三亚市2018年、2019年总部经济省对市县税收奖励资金2.33亿元。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普惠金融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引导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19年,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65亿元,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难、担保难问题。2019年全省累计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76万元,贷款余额2亿元,担保基金余额1.98亿元,全省财政拨付贴息资金1502.04万元,带动2618人就业。

支持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在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的同时,加强民生支出政策管理,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加大就业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0亿元,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集7.3亿元,用于我省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确保国家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方案的落实。出台《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等多项重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稳步开展,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二是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2019年全省教育支出273.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5.2%,增长9.9%,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7%,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三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标准,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59.7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1.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方案。积极推进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解决。四是深化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多措并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省属公立医院债务管理研究,向省政府提出加强省属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调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基数。出台《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2020年起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全省统收统支机制,增强医保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的统筹衔接。稳步提高社保类财政补助标准。将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除海口市和三亚市外)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3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90元,惠及全省23万元困难群众。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55元/人提高到70元/人,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质增效。争取中央财政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首期支持资金0.4亿元,惠及4008户住户。下达省级财政资金1.9亿元,并配套中央资金5.8亿元,支持城镇棚户区7123套、国有垦区危房1338套改造以及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632户。七是促进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条件,重点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等。建设地面数字补给站、组织惠民演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等,丰富群众娱乐生活。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我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扶持电影产业发展。支持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举办,提升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知名度。八是支持社会治理。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八严”工程和“2019两打两控”等活动,支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统筹沿海城市和中部山区发展,培育热带特色种养、热带雨林精品旅游、林下经济为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中部山区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统筹城乡建设规划,推动公共资源在城乡合理均衡配置,将农村“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向垦区、林区延伸。推动以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推出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制度。增加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并向困难地区倾斜。省对市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5.3%,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长7.2%,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政策托底。

财税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印发《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按“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能整合即整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力度,打破利益“藩篱”,将83项专项资金分类整合为39项,化“零钱”为“整钱”,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其中,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对赌”“不见兔子不撒鹰”原则,主要用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省深海技术实验室等,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二是积极利用政府投资基金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推动资产证券化,设立全国首单省级人才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私募),首期8.7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利率4.5%,创同期同类产品发行成本新低,可为百万人才进海南提供1035套人才租赁住房。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总体方案》,根据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分阶段分步骤推动设立省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三是对标最高开放形态和当前国际先进的自由贸易协定,围绕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谋划和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构建“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严征管”的财税制度体系,推动旅游、油气、金融、互联网、教文体、热带高效农业、高新技术等行业加速发展,创造更多财政收入增长点。四是发展我省会计审计现代专业服务业,打造相关一流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改善海南省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入库审批程序,放宽政府购买会计审计服务条件,拓展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制度与会计职称制度互评互认通道,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五是创新地债发行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丰富投资主体。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地方政府债券3.5亿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增强了社会监督职能。发行首单海南省30年期超长期政府债券31.6亿元,利率低至4.08%,减轻政府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三、落实人大决议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2019年预算执行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大和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对人大和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力做好收入管理,做好“生财”文章。

狠抓财政收入征管。2019年,在大规模减税降费、严格房地产调控和经济结构转型等多重压力叠加、财政收入形势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全省财税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强化税源监控,大力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欠税清理,持续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力度,清理盘活存量闲置国有资产,有效弥补了各项减收因素造成的收入缺口,扭转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负增长的严峻局面,确保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年度增长目标增幅位居全国前列。

    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对国有企业净利润按最高25%超额累进比例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20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比2019增长8.3%国有资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32.7%,超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30%的目标。2019年全省单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超过当年基金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金额达47亿元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稳投资、促发展作用。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46亿元,比2018年增加89亿元,增幅34.6%。我省于2019年8月前全部发行完毕,比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提前1个多月,及时筹措到项目建设资金。资金全部投向高速公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以及棚户区改造等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增债券已支出315.1亿元,完成91.1%。

推进自然资源存量国有资产使用盘活。支持开展海域使用金地方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对部分已批复的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公务船舶用海的工程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进一步推进我省海洋资源合理使用。推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空间,将党政机关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车辆、楼堂馆所及土地集中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监管,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整理、盘活和有效管理。

(二)过好“紧日子”,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2019年相继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压减2019 年省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的通知》等文件,大力压减全省一般性支出,合理扩大有效支出。2019年,省级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18.5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压减10.6%。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6亿元,比上年减少0.45亿元,下降20.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38亿元,减少0.0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1亿元,减少0.33亿元;公务接待费0.67亿元,减少0.07亿元。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均达到规定压减要求。

聚焦重点,确保基层政府“三保”支出需要。将基层政府“三保”支出需求放在第一位,在预算安排和财政库款调度等方面优先保障,实现“三保”支出应保尽保。此外,财政部门积极发挥全省一体化系统优势,在梳理规范市县“三保”支出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三保”预算审核动态监控机制,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切实兜实“三保”底线。

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重点支出。2019年,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153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扶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项目支出。在财政部 2019 年通报中,我省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连续多月位居全国前列。

(三)全面推进绩效财政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稳步向纵深拓展,基本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应用结果有反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部组织的省级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连续七年2012-2018优秀,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

一是制定出台《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确定了海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力争在3年时间内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支出功能分类中的17类科目开展公共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我省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逐步积累、完善各领域、各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行业或系统特色的指标体系库。全面升级了预算绩效管理系统,2020年申报的所有绩效指标实行全部可量化。

三是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2018年部门预算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申报了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原则上都开展绩效自评2019年部门预算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申报了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原则上都要开展绩效执行跟踪监控同时要求主管部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设计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案,收集评价资料,组织现场勘察,开展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对2017-2018年度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和8个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报告反馈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政府。

四是建立预算编制“六挂钩”机制,强化项目支出进度考核与挂钩。根据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存量资金规模、绩效评价、项目预算调整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考核结果等,对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核减或奖励,强化部门预算激励约束,督促预算单位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在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时,按“六挂钩”机制共核减部门预算1.9亿元。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债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政府专项债务管理。2019年10月份,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从规范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精准聚焦重点领域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允许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优化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方式、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执行管理、严格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加大专项债券项目信息披露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市场化融资等十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管理。

二是消化存量隐形债务,降低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计算公式测算各市县债务风险情况,对高风险地区进行提示。印发了《关于报送持续优化政府隐性债务化债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优化化债措施,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扩大隐性债务规模,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严禁审批、开工,确保按照中央要求在 10 年内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任务。对违法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严格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规定,发现一起、问责一起。

三是提前做好2020新增地债项目的储备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合理申报年度项目需求,督促市县将提前下达的地债额度编入2020年年初预算,为2020年预算执行打好基础

(五)优化预决算编报,提高预决算报告可读性可审性

    认真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改进预决算编报工作,编报质量进一步提高。2020年预算报告内容严格对标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突出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更加具体详实2020年预算草案按《预算法》要求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并首次增加政府投资基金情况表、省级重大项目执行情况表。预算报告解读也更加细化,增加更多注释说明2019年度决算草案充实完善了部门决算总表,并提交了部门重点支出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和报表、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等18个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材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调控以及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多因素叠加影响2020年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下一步,我们将克服财政大幅减收和增支造成的平衡压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在财政收支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密切跟踪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和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全力加强收入征管。继续加大与财政部等中央部委的沟通协调,推动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一负三正清单等财税政策公布实施,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评估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和疫情对我省经济影响,加强政策效应分析预测会同税务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利用自贸港优惠政策带来的产业、资本和人才集聚,努力做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

二是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过紧日子、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的政策措施,全省非重点非刚性项目在年初预算已压减10%的基础上,按当前预算余额(指年初预算扣除已支出部分,下同)再压减10%;除必要的出国(境)任务外,其他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一律不予审批。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支出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部门新增支出需求主要通过调剂部门预算资金解决。

三是加快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兜牢“三保”底线。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各市县抗疫减收增支情况和“三保”收支缺口等因素,及时将中央下达我省的特殊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下达给市县,将更多财力下沉到基层,支持市县履职尽责和兜实民生底线。加大对县级“三保”的投入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借助海南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市县“三保”运行,密切关注市县库款,针对风险地区提早制定应对预案,防止“三保”出现问题。

四是做好抗疫特别国债与后续地债资金分配,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全部直达市县,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抗疫相关支出。同时,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自贸港项目建设需求,组织做好后续地债特别是专项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研究提出地债资金分配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五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就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隐性债务风险。联合金融监管机构,全面开展隐性债务与金融机构数据比对工作,确保隐性债务数据真实准确。督促市县落实落细化解隐性债务措施。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坚决制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是持续深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从源头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只争朝夕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行动和实效,全力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海南自贸港开局起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2019年度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说明

2019年省本级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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