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建城〔2021〕6号),现将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燃气下乡“气代柴薪”项目)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你市县。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1城乡社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2城乡社区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拨付使用。
请按照中央及省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分配表 (综合财力气代柴薪)
2. 2023年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燃气下乡“气
代柴薪”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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