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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6-51131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6-08-12 09:19 文 号:琼财监〔2026〕697号 发布日期:2026-08-17 09:19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2026年8月至10月开展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财监20237)、《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1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2320号)以及其他资产评估准则、制度文件

二、检查对象

按照检查覆盖面不低于10%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方式从5年接受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抽选确定海南中联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海口中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志鸿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鼎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泉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华路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8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检查对象。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20251月至20266各评估机构是否持续符合备案条件及执业情况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发现重大问题或违法线索时,延伸检查评估委托人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项目质量等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机构内部治理。评估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设立条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合伙人或股东任职资格合规情况资产评估师是否存在兼职、挂名执业的情况;业务报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

(二)专业胜任能力。已备案评估机构是否具备从事评估业务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以及由此导致的胜任能力不足和执业质量问题等。

(三)风险防范机制。评估机构是否建立并执行风险防控制度是否足额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等。

(四)质量控制体系。评估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关注质控岗位设置、业务承接、项目执行、报告审核、报告出具、档案管理等实施情况是否存在低价项目影响评估质量的问题等。

(五)项目质量检查。抽查被检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执行评估准则、履行评估程序、落实评估报告编码的要求;重点关注关键评估程序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抽查与国有资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

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与内审局统一组织,联合省评协共同实施。检查人员由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人员、省评协人员和从省评协建立的行业专家库中选聘6名资产评估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第一组组长:马喆

副组长:庄容

组员:王天玉、李永国吴芳陈园园

检查对象: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海口中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鼎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第二组组长:陈宏

副组长:曾熹

组员:许杏芬、李定球张勇陈丽君

检查对象:海南泉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志鸿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华路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中联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开展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对推动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有机结合,优化执业环境,净化行业风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认真自查,积极配合。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应做好迎检准备,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阻挠或拒绝检查,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见附件2)。

    (三)依法行政,遵守纪律。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于检查发现违反行业执业准则的问题,由省评协按规定给予自律惩戒;对检查发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省财政厅等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树立财政检查人员良好形象。检查期间,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可向省财政厅或省协反映。

省财政厅联系人:马喆    联系电话:68591808

                陈宏    联系电话:68531773

省评协联系人:庄容  联系电话:68597602

附件:1. 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报告(模板)

2.被检查单位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2日        

附件1

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报告(模板)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2026 日至 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简介。主要包括机构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其构成,业务规模及其构成,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和比例、其他执业资质、共同控制下的其他实体(列举共同控制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等其他实体的成立时间及基本情况)。

(二)机构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质控工作流程、质控团队建设)和项目质量检查等。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主要自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检查相关要求,本机构承诺以下自查情况属实:

序号

自查内容

是否存在问题

1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与资产评估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社会保险缴纳关系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人事档案存放手续;是否存在资产评估师挂名或不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行为

2

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程序履行、评估专业人员委派、评估报告内部复核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承接了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

3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存在变更机构名称、法人、股东等信息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营业执照,但未按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省财政厅进行变更备案。或存在上述变更事项未向变更备案部门备案的情况。

4

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师是否存在与机构外部机构或人员合作业务,或由外部机构或人员承揽并执行业务到本机构出具报告,或通过网络平台售卖资产评估报告的情形

5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按照《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到位是否存在问题

6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将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7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是否存在故意不报、瞒报,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

8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备案回执

9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存在以资产评估业务涉及保密事项、在法定评估业务中使用其他形式报告替代资产评估报告为由,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行为

10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

四、整改措施

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

五、其他方面

主要包括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行政监管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及所在资产评估机构慎重承诺:自查报告及附表内容如实填报,由本人签署并按相关要求报送。

法定代表人签名:

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2026XX月XX日        

附件2

被检查单位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盖章纸质版

word版/excel版(电子版)

备注

一、

综合管理资料

1

机构简介

2

营业执照

3

机构执业资格备案公告

4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5

检查年度机构发文登记本

6

检查年度所有业务委托合同统计表

二、

机构内部治理资料

7

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8

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9

资产评估师及专业人员情况表(其中:资质(注明执业或非执业;一人多证的需详细注明))

10

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证书

11

资产评估师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12

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13

近三年涉及成本费用的主要合同(如房租合同等)

14

固定资产明细表、有关资产权属证书(房地产、车辆等)、借款合同(如有)

15

检查年度会计账簿及凭证

三、

质量控制体系资料

16

质量控制体系相关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

17

职业责任保险单或职业责任风险金等

四、

业务报告资料

18

检查年度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

19

检查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

20

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报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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