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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财政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总结财政“七五”普法成效和经验,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新时代海南自贸港财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党史党章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等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广大财政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学习宣传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进财政干部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有利契机,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意识。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学习宣传以海南自贸港制度和财税制度为基础的法律法规
(四)积极学习宣传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的政策制度。以建设新时代海南自贸港财政为目标,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息息相关的新颁布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广大财政干部自觉投身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五)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彩票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及各单行税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意识,推动财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六)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在行政执法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应用的法律规范,切实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普法责任,积极推进学法用法工作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负其责,积极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法治宣传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完成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为推动财政“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八)按照《海南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将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厅(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厅(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和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推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依法理财理念,自觉养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
(九)加强对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开展财税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财税法律法规知识素质和水平。加大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我省强农惠农惠企惠民政策制度的力度,使社会公众更加熟悉和理解财政制度政策,更加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拓展普法方式,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十)充分利用海南法宣云平台开展学法活动,按照省普治办的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广大财政干部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十一)继续利用普法专栏、专版和电子滚动屏等传统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消费者维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国家安全、消费权益、毒品犯罪等维权安全防护意识。
(十二)结合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采取现场互动、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局
(十三)按照省普治办和财政部要求,认真总结财政“七五”普法成效和经验,做好财政“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进工作。
(十四)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总结我省财政“七五”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财政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要求,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和财政法治建设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科学制定财政“八五”普法规划。
(十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以及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海南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六)推动实施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成效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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