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
为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和预算执行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和《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认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是中央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特殊举措,实施直达资金监控是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压实资金监管责任的必然要求。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观念,准确把握监控工作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和预算执行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
各市县要按照财办〔2020〕29号和财库便函〔2020〕387号的要求,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科(股)内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各处(科、股)间的协调配合,推动相关业务工作有序衔接,按要求共同完成直达资金监控和预算执行工作。
三、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应用的日常工作
各市县要根据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和预算执行的要求,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工作,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在信息系统中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准确标识,单独调拨库款,逐级把好预算“关口”,避免监控系统提取不到核心要素信息,无法实现上下级的追踪。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完善预算执行的配套制度,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日常工作中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指标分配和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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